来源:Morgan Lewis;翻译:比特之家xiaozou
2025年7月17日,美国众议院以压倒性多数通过具有里程碑意义的《GENIUS法案》,该法案已提交特朗普总统签署。作为覆盖联邦与州级层面的综合性立法,其核心目标是对支付型稳定币发行机构实施系统性监管和执法监督,旨在平衡创新与金融稳定之间的关系。
《GENIUS法案》设定了清晰的时间框架,确保监管体系有序推进:
《GENIUS法案》首次明确定义“支付型稳定币”——指以加密技术支持的数字化价值表现形式,设计用于支付或结算而非投资,且可兑换等值法定货币。同时,设立“获准支付型稳定币发行机构”(PPSI)概念,允许通过三种路径申请:受保存款机构子机构、非银行机构向货币监理署(OCC)申请,或向州级监管机构申请。
发行人必须满足严格的准入要求:保持1:1储备金比例,公开赎回政策,按月披露储备金构成,且禁止向持有人支付利息。从法案签署三年后起,机构仅可交易或托管经批准的支付型稳定币。
所有托管机构须接受联邦或州级监管,其托管资产必须视为客户资产,并与自有资产严格隔离,防止混同风险。
州级监管机构需通过认证审查方可行使监管权力。符合条件的小规模发行机构可选择州级而非联邦监管,体现分级管理灵活性。
法案禁止PPSI在名称中使用涉及美国政府的词汇,避免误导公众。同时,要求其遵守《银行保密法》及相关反洗钱规定,提升监管可追溯性。
当支付型稳定币发行机构或托管机构破产时,稳定币持有人对储备金享有优先求偿权,这是区别于传统金融工具的重要机制,有助于增强市场信心。
联邦与州级监管机构需协同制定实施细则,并在一年内完成,避免监管碎片化,提升法律适用统一性。
支付型稳定币活动限制不影响存款机构开展其他合法银行业务,维护现有金融体系稳定性。
法案明确支付型稳定币不属于证券或商品范畴,原则上排除SEC和CFTC的直接管辖,避免监管重叠。
外国支付型稳定币发行机构需满足财政部认定标准,并持有足额储备金以支持美国客户的流动性需求,防止跨境风险传导。
《GENIUS法案》由三家机构组成的委员会进行明确认证,强调多方制衡;而《STABLE法案》赋予财政部长单方否决权,集中度更高。
《GENIUS法案》明确规定稳定币持有人对储备金享有优先受偿权,是其最显著优势之一;《STABLE法案》未包含此条款,存在潜在法律不确定性。
《GENIUS法案》严格限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成为PPSI,防止资本过度介入;《STABLE法案》对此无明确限制,监管空间更大。
《STABLE法案》设置两年暂停发行期,以评估风险;《GENIUS法案》则仅要求财政部长开展专项研究,政策节奏更为灵活。
有意依据《GENIUS法案》框架发行支付型稳定币的机构,需在关键时间节点前完成申请流程,并建立涵盖风控、审计、信息披露的完整合规计划。这一过程不仅考验机构的技术能力,更检验其长期治理水平。
随着《GENIUS法案》进入总统签署阶段,全球加密市场密切关注其后续影响。该法案若顺利落地,将重塑支付型稳定币的监管格局,推动行业走向规范化发展,也为未来比特币波动与链上数据变化提供更稳定的宏观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