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eta Platforms近日公开批评欧盟竞争执法机构,称其在落实《数字市场法》(DMA)过程中对公司的付费或同意模式施加了不合理的监管压力。该公司表示,尽管已积极回应并实施多项变革,但欧盟委员会却不断调整标准,被指存在不公平对待。
欧盟委员会此前已对Meta处以2亿欧元罚款,理由是其在Facebook和Instagram平台上的广告追踪与用户选择机制违反了DMA规定。该法案要求大型科技平台必须为用户提供真正可替代的服务选项,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。
根据现行规则,若公司未能满足合规要求,将面临最高达全球平均每日营业额5%的每日罚款,自2025年6月27日起可能启动连续计罚机制。
Meta发言人指出,其为欧洲用户提供的服务选项不仅符合欧盟法律,甚至超出法定标准。例如,用户可在无广告订阅与广告支持免费服务之间自由切换,这一模式在其他跨国科技公司中已被广泛采用。
Meta强调,这种灵活性体现了其对用户隐私与选择权的尊重,并质疑为何仅针对其提出更严苛的执行标准。
对此,欧盟委员会明确驳回歧视指控,重申DMA适用于所有在欧盟运营的大型数字企业,不论其总部所在地或所属国。委员会发言人表示,法律执行始终基于客观标准,不存在针对特定企业的情况。
同时,监管方指出,目前尚无法确认Meta提交的整改措施是否足以满足不合规决定中的关键要求,因此将评估后续行动,包括启动定期罚款程序。
此次事件凸显出欧美在数字治理理念上的分歧,也反映出全球科技巨头在面对多边监管框架时所面临的合规挑战。随着《数字市场法》逐步落地,未来更多大型科技公司或将面临类似审查压力,市场趋势显示监管趋严已成为常态。